关于开展2022年度市级机关部门按照“三定”
规定履责情况考核的通知
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市直属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度市级机关部门综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句委办〔2022〕43号)要求,现将按照“三定”规定履责情况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市级机关各部门,共65个,分3个组。
二、考核要求
1、请对照本部门最新“三定”规定中的主要职责,在前8项中选择其中5项,每项主要职责选择其中一个方面或多个方面的内容,报送本年度履行该5项主要职责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能反映履责过程。
2、请有行政权力的部门将部门最新行政权力清单(电子档)作为1项履责进行报送,此外按照上一条要求再报送4项履责情况即可。
3、请各部门报送附件1表格和履责情况电子台账,纸质材料使用扫描软件进行电子化,使用U盘拷贝,2022年12月30日(周五)下午下班前将U盘(贴上部门标签)放至政府交换中心编办信箱内。不要报送纸质台账。
联系人:编办综合科 彭常磊,电话:87319005。
附件1:按照“三定”规定履责情况申报表。(点击链接下载)
中共句容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