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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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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编办2017年工作总结 及2018年工作打算
2018年11月27日 浏览次数:


  2017年是十九大召开之年,也是我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作风建设之年。市编办在镇江编办和市编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从“放管服”改革入手,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努力构建“集中高效审批、分类监督服务、综合行政执法”基层政府治理架构,深化举措,务实创新,各项工作得到了较好推进。

  一、围绕中心,服务发展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今年以来,我办以群众和企业满不满意为检验标准,牢牢抓住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这一“牛鼻子”,努力探索创新、狠抓落实,推动我市“放管服”改革工作迈上新台阶。

  1.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今年6月,省政府批复同意我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我市随即组建了行政审批局(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牌子),明确将市场准入类涉及的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卫计委、文化旅游局4个部门41个审批事项,以及投资建设类涉及的住建局、发改委、安监局、水利农机局、地震局5个部门13个审批事项作为第一批事项,交由行政审批局行使(另环保局的两个审批事项,待上级批复同意后划转),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在开展事项划转的同时,将与划转事项关联性较大的8个部门的71项审批事项,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审批。8月15日正式启用行政审批局公章,行政审批局正式对外运行。

  2.推进“3550”改革。根据省市3550改革要求,一是按照“2440”标准,在开办企业、不动产登记权证和施工许可证办理3个方面分别准备了2个改革范例,迎接全省双创环境复评工作,同时通过案例运行情况的总结分析,进一步倒逼优化审批流程。二是成立“3550”改革攻关组,市行政审批局、国土局和住建局分别牵头开办企业、不动产登记权证和施工许可证的改革攻关,以最终实现“3550”改革的常态化、普惠制。目前各攻关组已经制定了改革方案初稿,待近期征求部门意见后提交市政府研究。在“3550”改革中,结合我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契机,在企业注册登记领域,取消了单独的名称预先核准环节,将其与设立(变更)登记合并办理;在不动产权证办理领域,推行房屋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同一窗口协同办理、后台联合审批;在施工许可证发放领域,重点推进“联合评估、联合踏堪、联合验收、联合审批”的四联合工作机制。这些措施的推行,极大地提高了审批时效。

  3.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以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和 “e办事”平台为载体,按照“三级四同”要求,对所有的权力事项进行了梳理录入。结合行政审批局的组建,成立了市政务服务中心,挂“e办事”服务中心(镇江市“e办事”服务分中心)牌子。出台《关于建设“e办事”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省、市“网上批、快递送、不见面”要求,梳理了首批“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共188项,第二批清单的梳理工作也在进行之中,为“网上批、快递送、不见面”改革打好了基础。

  4.强化监督管理。一是根据市委“干、督、查”工作要求,对各审批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等履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以确保各审改任务的推进落实。二是出台《句容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证照联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意见》,建立了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实现“发证发照”、“先证后照”、“先照后证”等许可和监管同步,切实保障部门间证照衔接、联动监管和执法协作。三是印发了《句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事项行政审批与监管协调联运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行政审批与部门监管联动机制。

  5.多措施激发市场活力。放管服改革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一些部门的行政行为仍不规范、服务意识仍待提高,各类“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亟待得到解决。根据上级相关改革意见,我市出台了《句容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意见》以人民满意为导向,以优质高效为要求,明确了“持续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府服务”三个方面共18条改革措施,成为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路线图。

  (二)配合完成了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从今年7月份开始市编办积极配合市纪委推进纪检体制改革。此项改革,需配备保障的行政编制规模较大,市编办在不突破行政编制总数的刚性约束下,积极筹划,敢于担当,采取抽回一部分编制、划转一部分编制、调剂一部分编制等方式,“多管齐下”共核定市委巡察机构和市纪委派驻机构72名行政编制。较好地完成了编制保障任务。

  (三)完成投融资体制改革编制调整和人员划转工作

  重新明确原句容市城市建设投资服务中心整编制划归市住建局。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妥善做好原城投公司员工的聘用工作。句容投资集团根据现有工作的延续性和实际需要,选聘原城投公司在岗工作的事业人员,征求被选人员的个人意见。接受选聘的人员,编制划归句容市城市建设投资服务中心,与集团签订聘用合同。事业人员在集团聘用期间,执行企业的薪金制度,原事业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不接受选聘的人员,归属原编制所在单位。

  (四)完成了农业园区体制改革

  印发了镇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句容管理委员会三定方案,贯彻执行了国家、省和市有关建设农业科技园区的方针政策,为镇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句容区域农业科技开发提供管理和服务保障。

 

 

  (五)茅山风景区管委会-茅山湖管委会管理体制、郭庄-赤山湖管理体制调整已经到位

  省茅山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已被上级批准为副处级单位。省茅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仍为市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由原依托后白镇,调整为依托市茅山风景区管委会,实行“一个创建平台、一个管理主题、一套班子队伍”的管理体制。全面整合郭庄镇、赤山湖两个区域的空间、产业、功能和要素资源。按照“资源统筹、机构整合、形成合力、彰显特色”的总体要求,实行“一个管理主体、一套班子队伍”的管理体制,着力形成资源整合、优势互补、运转高效的运行格局。

  (六)基层水利农机站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

  各镇(街道、管委会)水利农机站明确为市水利农机局派驻镇(街道、管委会)的公益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新成立黄梅街道水利农机站、茅山风景区水利农机站,分别负责相应区域的水利农机工作。原核定基层水利农机站的112名事业编制从各镇(街道)剥离,重新分解至11家水利农机站。

  (七)基本完成了开发区体制改革。

  根据《中共句容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市编办经与上级多次沟通,最终确定了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配置事项。管理体制的理顺,有利于开发区的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

 

  二、围绕发展,优化资源

  近年来,省市出台了一系列严控机构编制的文件,这充分说明机构编制从上至下越来越重视,越来越严格。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市编办坚持严管理与保运转结合,按照“降总量、盘存量、保重点”原则,把有限的编制资源及用编计划科学合理进行配置。

  (一)机构设置方面

  为进一步理顺政府办工作体制机制,对政府办机构进行了相应调整;围绕民生服务社会,新成立天王镇浦溪幼儿园和北阳门幼儿园;为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成立了市安全生产教育中心;为进一步健全河长制工作机制,在市水利农机局成立了河长制办公室综合协调科;为进一步创新和完善院前急救体制机制,成立了市急救站;为更好地履行森林警察职责,对森林警察大队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为保证旅游市场有效监管,成立了旅游市场监管分局。

  (二)编制保障及计划使用方面

  今年以来,除大幅度保障纪检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编制外,在教育卫生等民生事业方面,市编办也全力保障,予以倾斜。2017年,全市下达事业用编计划213名,其中教育卫生138名,约占全市事业用编计划的三分之二左右。为探索推进公立医院备案制改革,市编办针对新建人民医院1000张床位测算的1600名员额后编制人员不足的情况,采取内部挖潜的方式,拟将村卫生室专项编制中调剂100名给市人民医院使用。另外,分三年给市人民医院下达150名事业编制使用计划,保障力度空前。

  三、围绕创新,强化管理

  (一)建立机构编制问题台帐

  根据《镇江市编办关于建立机构编制问题台账完善机制推进整改工作的通知》(镇编办通〔2017〕18号)要求,市编办对照机构编制问题口径,通过自查,梳理出因政策原因造成人员超编单位共有4家单位,其中,民政局、安监局、城管局人员超编系按收军转干部安置造成,市公安局超编系由于工作特性和历史原因造成。目前,正随着人员退休、调出等手段逐步消化整改。

  (二)守住“只减不增”底线要求

  2017年市编办坚持“降总量、盘存量、保重点”,确保实现了全市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工作目标。目前,全市核定行政编制数1548名,政法专项编制787名(共2335名);核定事业编制数12054名,截止11月份未突破上级机构编制部门批复的编制总额。

  (三)制定2017年度绩效考核方案

  在去年机关绩效管理考核结束后,针对考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关部门提出了意见建议,市领导也作出了相关指示。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机关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实效性,年初编办、纪委和发改委随市委办赴江阴、溧阳两地进行了调研,经研究磋商,几家单位制订了考核实施意见的大体框架;随后,编办先后5次牵头召集纪委、政法委、组织、宣传、发改委、机关工委等考核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多次会同市委办向高书记汇报、研究考核方案及实施细则;并在两次征求受考核部门相关意见建议后,将考核方案送呈市领导进行审阅,最终于4月份出台了2017年度考核实施意见和细则。    

  同时督促各单位科学制定好内部绩效考核方案,督促各单位及时上报重大工作完成情况,督导各单位按制定的内部考核方案对本单位内设机构和人员进行考核,并按方案差别化发放年底的考核奖金,进一步突出正向激励作用。

  四、围绕规范,强化监督

  (一)着力做好“一张网、一个系统”各项准备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精准化水平,增强各部门、单位规范执行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意识。我们借助全国机构编制一张网工作,再次对全市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配备以及实名制月报数据库和新实名制数据库、金益康库等情况进行逐一核查比对,形成了较为准确的数据信息,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办法,为完善全市机构编制管理、促进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撑。

  (二)创新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方法

  机构编制管理的好与不好,关键取决于机构编制政策的掌握以及执行机构编制纪律情况,为了提高监督检查的效率,我们建立了与相关部门联合监督机制,首先通过整合各部门资源认真做好日常举报和来信来访工作,加大违规违纪案件查办力度;其次将日常监督与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建立长期有效的监督机制,完善相关制度;第三,实行定期抽查制度,根据日常实名制管理或者其他相关机构编制业务出现的情况,对相关单位实行定期抽查,促使机构编制管理规范有序;第四,实施事后督查回访,根据各单位存在的问题在规定工作日内要求自查改正,实施跟踪监督,着力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效能。

  五、科学统筹,搞好登记

  (一)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工作

  2017年1至3月,对全市的427家事业单位集中开展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所有事业单位采取先自查、再有登记中心核查的方式,对所有单位的工作开展、资产债务、法人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审核。在公示工作中,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采取了网上申报不见面,将提交纸质材料转变为图片直接上传的方式,对网上提交材料不合格的事业单位,及时将问题告知,确保公示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截止到3月底,我市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开工作完成率和通过率均达到100%。

  (二)完成机关事业单位中文域名注册及网站挂标工作

  在机关、事业单位域名已注册的基础上指导完成网络红页建设及挂标督导工作。同时,为保证各域名和网站能正常运作,对每月到期域名单位及时做好域名注册后的缴费、续费工作,切实做好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和事业单位标识管理工作。

  (三)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培训工作

  为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切实提高法定代表人法制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5月中旬在浙江大学成功举办了部分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班,来自近50家事业单位的法人参加了培训。为保证培训效果,这次培训针对性地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律法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全市经济形势及发展规划等内容进行专题讲座,尤其是现场教学,对城市布局规划和建设经验非常切合事业单位法人代表的工作实际,真正做到了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四)完成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为加强事业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事业单位的业务开展情况,8月下发文件通知,对全市事业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抽查内容包括年度报告公示信息、业务开展情况等。按照抽查的原则,在事业单位登记系统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了7家事业单位,同时随机抽选两名检查人员进行实地核查,检查结束后将结果在网上进行公示,以便更好的接受社会的监督。

  (五)完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换领工作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开展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开展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对没有及时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机关、群团进行跟踪催办,督促相关部门按时做好材料申报、证书领取等工作。自年初以来,共发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76本,确保了2017年底前完成全市机关、群团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初始发放的工作目标。

 

  对照镇江市编办的年度考核工作内容和上级有关要求,我办在2018年将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机构编制工作

  一是持续抓好控编减编工作。严格按照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严把编制使用关口,为政策性安置人员预留空编。充分发挥编制使用管理的调控作用,优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和重点领域倾斜,不断提高编制资源效用。二是探索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试点。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完善区域城镇体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努力探索构建“集中高效审批、强化监管服务、综合行政执法”的基层治理构架。三是适时配合完成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四是适时全面推开公立医院人员备案管理工作。实行“标准核定、备案管理”。会同卫计委加强基层卫生计生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基层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审改工作

  一是深入贯彻“3550”改革。重点做好不动产证办理及施工许可证发放领域的改革工作。推进不动产“多点受理”改革尽快落地运行;推进工业建设项目审批帮办、代办队伍建设,推行“模拟审批”、“网上图审”,完善“联合评估、联合踏堪、联合验收、联合审批”的四联合工作机制,全面打造线上并联审批与线下帮办代办有机融合的审批新机制。二是继续做好“e办事”平台完善拓展工作。推进各部门业务系统与“e办事”平台深度融合,按照省政务服务一张网的要求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工作,确保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在线办理目标;不断优化完善平台功能,推动平台服务范围向乡、镇、街道延伸。三是继续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在行政审批局开发建设上下联动、业务协同、电子监察等功能齐全的信息化平台(特别是行政审批与部门监管联动平台),做到往来有痕迹、责任可追溯。在市场监管领域开展“精准监管”改革,着力建设“以分类监管为基础、以随机监管为抓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以综合监管为手段、以智慧监管为保障”的上下联通、横向协同、指挥高效的“精准监管”监管体系。四是继续做好接权放权工作。按照《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接权放权工作的意见》(镇政办发〔2017〕146号),规范做好省、市两级下放权力的承接,确保下放事项真正“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三)督查工作

  一是夯实机构编制管理基础。按照上级部门“四清两对应”的总要求,在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数据的基础上及时做好更新,逐月将系统数据进行核实,严格对各单位基本情况逐一比对,摸清机构编制家底,为实名制管理一张网建设提供一手准确数据信息。二是强化机构编制责任审核。2018年的“三责联审”工作将优化机构编制核查实施方案,进行动态管理、分析与评定,做好任前、离任的纵向比对,以“三责联审”为载体重点审核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向机构编制使用的效益性、机构编制配置的合理性等方面延伸,增强审核实效,为领导议事决策提供参考。三是狠抓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要求实时开展机构编制督查工作,定期、不定期深入相关单位进行督促检查,核对编制使用审批表、对实名制台账、核人数等情况,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访谈座谈等方式,重点掌握新设立机构和新增内设机构的职能履行、机构运行、人员到位情况及机构编制使用效益情况,确保机构编制审批事项有效落实,提升编制使用效益最大化。

  (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将对部分事业单位进行抽查,重点对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开办资金、财务账户、事业单位章程、从业人员、业务范围等进行了核查,确保法人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促使事业单位依法规范运作。

  (五)机关绩效考核工作

  在去年机关绩效考核方案的基础上,根据今年考核情况,进行完善,加大对工作目标的过程监督,对部门绩效管理考核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整改和完善意见,及时、准确、真实地汇总考核结果。通过考核工作,全面提升市级党政机关的整体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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